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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在琼外国人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

  (一)设立外国人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省外国人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省领导任组长,省旅游委、省外事侨务办、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省委、省政府涉及外国人服务管理的部门及有关中央驻琼单位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指导全省外国人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由省公安厅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适时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省外国人服务管理工作。
  外国人管理工作较多的市、县也要参照设立外国人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外国人服务管理工作的领导,并相应落实街道和乡镇、居(村)委会等基层组织中外国人管理机构建设,加强基层组织对辖区内外国人的服务与管理工作。
  (二)明确部门的具体职责。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围绕接待外国旅游团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强对旅行社、旅游饭店等旅游企业的管理,制定旅游企业接待外国旅游团的工作规范和工作流程并抓好落实,牵头开展对涉外旅游企业旅游管理和服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对外国旅游团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按照涉外宣传工作要求对外国旅游团进行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宣传;协助公安机关加强对外国旅游团的安全管理,建立与公安机关24小时联络机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住宿登记和有关应急管理工作;配合查处外国旅游团及其成员的违法违规案件等。
  外事部门要加强对外事工作的政策指导和涉外活动的管理协调,加强对外国记者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强对重大、敏感、突发涉外案(事)件的协调处理和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管理工作,审批办理各类外国专家邀请函件,加强对聘请外国专家(含外籍教师)单位资格的审查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查处各类非法聘雇行为和外国专家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行为。
  公安机关要以落实外国人实有人口管理和加强入境出境管制为重点,管理好外国人入出境及在海南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提高对外国人“入境、居留、出境”全过程的动态管控水平。以免签证旅游团为重点,认真落实外国人住宿登记管理工作,做到“人来登记,人在走访,人走注销”;牵头研究建立涵盖政府各有关部门、旅游行业各有关企业的免签团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提高信息化服务管理水平;牵头整合政府各部门、各行业的外国人信息,建立大外管综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加强涉外安全防范,以预防和查处外国人非法出入境、非法就业、非法居留为重点的涉外违法犯罪活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置各类涉外案(事)件;配合有关部门调解、疏导中外人员之间发生的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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