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经济合作处
负责组织实施国内经济合作交流活动,牵头组织全市性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负责国内友好城市的结交及相关工作,加强与其他城市之间的经济协作联络;负责全市会展业管理,监督指导市会展业协调管理办公室做好我市会展业的日常管理工作;管理和监督全市对外工程承包、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和承担的国家对外援助项目;负责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指导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组织申报使用国际无偿援助项目,监督检查受援项目的实施;依法指导监督出境就业、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外地驻海口办事处的备案登记和管理工作。负责本市企事业单位到外地设置办事机构的管理、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商会、企业和行业协会的工作联系和统计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一)人员编制
核定市商务局行政编制29名,机关工勤人员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编制3名。其中:部门领导4名,办公室8名(含工勤人员3名),市场体系建设运行处、市场秩序处、对外贸易处、投资促进处、经济合作处各4名。
(二)领导职数
部门领导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13名,其中:办公室3名,市场体系建设运行处、市场秩序处、对外贸易处、投资促进处、经济合作处各2名。
非领导职数按《
公务员法》有关规定核定。
五、其他事项
(一)招商工作职责分工:市商务局负责拟定招商引资政策措施,制定招商引资中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建立和维护招商项目储备库,收集并发布招商信息;策划、组织全市性重大招商活动,指导协调各区、保税区、各开发区和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各类招商活动。各区、保税区、各开发区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或本行业招商项目的策划和包装,市发改委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策划、包装。所有招商项目策划包装后,报市商务局入库备案,接受市商务局的统筹指导。
(二)畜禽屠宰活动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分工:市商务局牵头;市农业局协助。
(三)管理海口市口岸管理办公室。
(四)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