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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石家庄十佳科技新闻和十佳科技政务信息”评选活动的通知

  1. 所有文字材料请用WORD格式(作品请不要用图片转换或扫描格式保存,文件内不必附图片)。标题字体用14号黑体加粗,居中。小标题为12号宋体加粗,居中。正文字体为12号宋体。推荐表内填报文字为12号宋体。
  2. 广播作品上网格式为WMA,建议用Windows Media编码器9.0制作,码率60到100K之间。
  3. 电视作品上网格式为WMV,建议用Windows Media编码器9.0或者Windows Movie Maker制作,制作时要求码率为340K;窗口为320×240MM;帧速率为25。
  六、评委审听、审看作品格式要求
  1. 广播作品请同时复制成CD盘,每张盘只录1件参评作品。
  2. 电视作品请把完整节目复制成DVD光盘(要求能在Windows Media Player和DVD机上播放),建议刻录在DVD-R盘上,刻录时要求采用MPEG2的视频编码格式,并取消防盗版保护,能在六区(中国区)播放,每张盘只录1件参评作品。

  附件1:
  石家庄十佳科技新闻(政务信息)推荐作品目录

编号

作品标题

参评项目

字数

(时间)

作者姓名

刊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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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我单位审核,上述作品内容真实,相关申报材料属实。我单位同意推荐上述作品参加石家庄十佳科技新闻(政务信息)评选。

                     

                     年 月 日

(请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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