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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石家庄十佳科技新闻和十佳科技政务信息”评选活动的通知


  八、评选组织

  为确保评选活动顺利开展,市科技局将邀请局领导和新闻媒体有关负责人、省科技厅办公室、市委、市政府信息处有关负责人、县(市)区科技局、直属单位、机关处室的代表,成立石家庄科技宣传与政务信息“双十佳”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评审委)及其办公室负责评审,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推荐时间:2010年12月10日前报送至石家庄市科技局办公室。(邮寄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

  联 系 人:袁有成

  联系电话:0311-85067816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452号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邮  编:050031   E-mail:bgsh@sjzkj.gov.cn

  附件:参评作品选送要求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
  参评作品选送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报送参评作品时,须填写《石家庄科技十佳新闻、十佳科技政务信息推荐作品目录》(附件1)和《石家庄科技十佳新闻、十佳科技政务信息推荐表》(附件2),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
  二、参评作品文字材料的打印件及复印件均请用A4复印纸。
  三、每件参评作品须报送20套文字材料,装订顺序为1份推荐表和1份作品(报纸作品要求是剪报的清晰复印件、广播电视作品请报送完整文字稿,政务信息请提供下载或复印件证明及Word格式完整文字版)。报纸请附1份刊登参评作品的完整报纸版面。
  四、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须在开始、中间、结尾三部分中各选1篇代表作,并附1000字以内报道内容简介,完整的作品目录和刊期。
  五、广播、电视参评作品每件均须报送1套刻录在光盘上的电子文本。请按照规定格式制作上网材料,如因格式问题未能在网上公示,按评选办法规定不能参加评选。
  每件参评作品上网公示材料包括作品推荐表、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简介、作品(代表作)、广播电视作品必须送作品完整文字稿。请尽可能用1张光盘刻录1件作品和公示材料。具体格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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