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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市直机关所属企业和经济实体新一轮脱钩改制工作的意见

黄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市直机关所属企业和经济实体新一轮脱钩改制工作的意见
(黄政办发〔2010〕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为全面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推进市直机关所属企业和经济实体新一轮脱钩改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国资发法规〔2009〕286号)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资源配置、壮大地方财力为目标,因企制宜,分类指导,扎实推进市直机关企业和经济实体的新一轮脱钩改制工作,明确国有资产监管的责任主体和行为主体,发挥国有资产的集成效应、规模效应、经营效应、放大效应,增强市级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为促进黄冈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标准、分类脱钩。以国有净资产为核心指标,统一制定脱钩标准,根据每个企业(经济实体)的资产状况和行业性质,实行统一纳入、分类脱钩。
  (二)依法依规、公开透明。严格按照国家的政策法规开展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资产划转、产权转让、职工安置等相关工作,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三)以人为本、规范操作。充分尊重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及时通报脱钩改制情况,听取群众意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依法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积极稳妥、分步实施。因企制宜,分层推进,确保部门履职不受影响、企业经营平稳有序、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稳中求进,好中求快,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五)集中整合、合理配置。市国资委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对划转企业和经济实体的资产进行集中整合、合理配置,以壮大资产及主业规模,打造核心竞争优势,促进脱钩企业和经济实体不断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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