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11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达市府办函〔2010〕27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
为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保障各项项目土地供应,市政府决定编制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有效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参与对本辖区内未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规模、时序、结构等方面的宏观调控,进一步提高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前瞻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根据《
土地管理法》、《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省国土资源厅川国土资发〔2010〕100号等法律政策规定,决定开展达州市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
二、工作重点
本计划重点突出本辖区2011年度各行业、各领域按照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用地需求,初步确定土地供应潜力;通过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政府收购储备、收回等方式形成的建设用地和待转让的军队空余土地、增城挂钩的建设用地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等,确定年度内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水平。
三、阶段安排和时间要求
各县级人民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务必于11月底之前向达州市国土资源局提供以下资料:
(一)计划期本辖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建议,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供给能力和需求分析;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方式、宗地等。
(二)计划期本行业、本领域国有建设用地需求,包括:国有建设用地需求分析;国有建设用地需求的规模、结构、布局、时序等;存量建设用地开发的基本信息等。
(三)计划期对土地供应计划安排的建议,包括计划期的政策导向、重点发展区域、重点建设项目等。
四、任务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