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达市府办函〔2010〕2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松材线虫病是世界上最具危险性和毁灭性的森林病害,被称为松树的“癌症”,主要随带疫松木及其制品的人为运输而传播。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物流持续增长,一些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其制品频繁调入我市,大竹县、达县个别林区已发生疑似松材线虫病害,使我市松林资源安全面临巨大威胁。为切实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松材线虫病普查监测工作
各地要组织开展松材线虫病春秋季疫情普查工作,及时发现异常枯死松树并排查枯死原因。对不明原因枯死的松树,当地林业部门要进行统计、标记,并取样镜检,如镜检发现线虫,应将情况及时上报市林业部门复检,经复检可疑的,上报省林业厅进一步检测。要加大松材线虫病监测力度,建立健全县(市、区)、乡(镇)、村、护林员组成的监测网络体系,做到松林资源监测全覆盖。
二、及时除治松材线虫病疫情
松材线虫病疫情一旦确诊,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制定实施方案并报经省林业厅批复同意后实施,从速从严处置。要快速果断彻底清除感病林木,并按规定进行严格的检疫除害处理。老疫点出现的成片枯死松树,必须在每年4月底前集中清除,零星枯死松树要常年及时清除;新发生疫情,应在发现后4个月内清除感病林木。要认真落实疫区媒介昆虫综合防治措施,切断疫情自然传播渠道。松材线虫病疑似松树也要按以上要求进行除治。
三、严格松材线虫病检疫执法
林业部门所属的森林植物检疫机构要将防御关口前移,深入车站、码头、仓库、涉木企业和林区建设工地,对本地区松树繁殖材料、松木及其制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和经营户严格实施检疫,建立健全检疫登记、调运检疫报检和《检疫要求书》等制度,严格限制从疫区调入的松树繁殖材料、松木及其制品。要根据预防工作和疫情控制的需要,在进入我市主要松林区的通道关口、疫情发生地及其周边地区,依法设立森林植物检疫检查站,开展检疫检查,做好验证把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