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开展第五届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浙安监管科技〔2010〕196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科技〔2010〕163,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市安监局可结合《通知》的相关要求,根据当地产业结构、产业特点,向辖区内各县(市、区)安监局及企业征集安全生产科技成果,积极申报国家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奖。
二、省安监局对申报推荐材料进行汇总分析,初步筛选后,对优秀的安全生产科技成果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成果奖励工作管理规则》的要求推荐至国家安监总局,参加科技成果奖的评选。
三、各市安监局及有关单位于11月10日前将申报推荐材料汇总后统一报送省安监局规划科技处(纸质和电子版)。相关表格在省安监局网站(www.zjsafety.gov.cn)“处室专栏”中“规划科技处”栏目或者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www.chinasafety.gov.cn)“安全科技”栏目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