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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10年“十一”黄金周全省道路水路运输工作的通知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中秋和“十一”黄金周运输安全工作,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全力以赴做好假日运输安全保障工作,并在节前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运输安全大检查,认真排查和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跟踪督查,限时整改。要继续做好上海世博会运输安保工作,确保“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要高度重视假日期间行业维稳工作,及时处理和化解影响稳定的各类因素。
  各级港航、运管部门要切实加强行业安全监管,特别是加强对运输安全的源头监管。一是要加强从业资格管理,严禁不符合资质的企业和人员参加运输;二是要加强营运车船安全管理,对所有参加黄金周运输的车船技术状况和消防救生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把好适运、适航、适载关,确保技术性能安全可靠,严禁整改不合格、安全无保障的车船参加节日运输;三是要督促客运车站按照“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要求,进一步落实车辆安全门检制度,特别是要加强乡镇车站的门检工作;四是要加强对渡口、旅游风景区的水上安全监管工作,制止非客运船舶违章搭客行为,并加强与乡镇政府的联系,落实渡口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渡运安全。
  各级公路、港航部门要保障公路、水路运输通道畅通。一是要加强公路、航道的巡查和维护工作。“十一”黄金周期间,公路路政部门要加大路政巡查力度,增加路巡频次,重点巡查大、中桥梁、隧道和易发生交通事故的公路路段。航道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航道、航标和船闸等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地方海事部门要严格执法,维持良好的通航秩序,优先放行客运船舶,并做好辖区水上搜救准备工作。二是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尽量减少公路、航道养护施工对交通的影响,统筹安排养护施工计划。施工地段要及早向社会发布信息,并严格按照作业标准放置相关警示标志和设备。三是各公路收费站要根据交通流量的变化,及时增加值班人员,增开收费通道或按规定要求放行,确保车辆快速通行。四是要严格执行“绿色通道”政策,对运输生猪、猪肉等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优先予以放行,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畅通。
  各级交通质监部门要做好节日期间在建工程工地的安全监管工作,督促项目业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民工施工安全。
  四、坚持以人为本,提高服务质量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运输企业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严格执行有关服务标准,为乘客提供舒适、安全、便捷的出行服务,展示交通运输行业的良好形象。一要加强对运输业户的宣传教育,大力推行和提倡规范化、人性化服务,努力提高运输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二要加强对运输市场的监管,坚决打击无证经营、站外组客、甩客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运输市场秩序;三要积极配合物价部门加强运价管理,严肃查处节假日期间乱涨价、乱收费行为;四要认真处理黄金周旅客投诉问题,对96520举报投诉电话要认真做好记录,特别是涉及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投诉举报要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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