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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10年“十一”黄金周全省道路水路运输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10年“十一”黄金周全省道路水路运输工作的通知


各市交通局(委)、义乌市交通局,省公路局、港航局、运管局,温州、嘉兴、舟山、台州市港航(务)局:
  2010年“十一”黄金周将于10月1日开始,10月7日结束。为做好假日期间全省道路水路运输工作,给广大旅客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出行服务,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2010年“十一”黄金周道路水路运输工作的通知》(交运发明电〔2010〕093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分析形势,切实加强领导
  据预测,10月1日至7日,全省公路将发送旅客3923万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4.4%。全省预计可投入客运车辆3.92万辆(其中旅游客车5123辆),客位比去年同期增长7.1%。省内的杭州、宁波、温州、舟山等旅游城市及西湖、普陀山、千岛湖等景区的旅游客流预计比较旺盛。全省水路将发送旅客150万人次,其中沿海约104万人次,内河约46万人次。全省预计投入客船1180艘(其中沿海220艘、内河960艘),65500客位,投入的运力能满足节日旅客运输需求。我省重点水域舟山市,黄金周7天预计水路旅客运输量将达到75万人次。舟山市将投入客、渡轮130艘、31995客位 ,除个别航线在节前节末旅客高峰期或受大风影响仍需要加班运力和临时调整外,总体运力可以满足旅客的需要;全省城市公交客运量将达到6426.75万人次。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站在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和社会大局稳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按照“抓早、抓紧、抓好”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监管,优化运输组织,提升服务能力,全力做好今年“十一”黄金周假日运输保障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假日运输工作机构,完善并落实假日值班、信息报送、运输组织、应急保障、安全监管等管理制度,做到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服务到位、保障到位。各级领导要深入运输一线督查、指导,帮助企业解决运输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为人民群众安全、放心、舒心出行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加强运力调控,科学组织运输
  今年中秋假日和“十一” 黄金周形成了两个相距较近的假期,连续休假时间延长。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客运企业要针对今年“十一”黄金周及中秋节的出行特点,以开往旅游城市和旅游景区、景点的线路为重点,加强运力准备。一是对道路水路运输市场进行调研,认真分析预测旅客流量、流向和流时特点,制订周密可行的假日运输方案,并根据客流变化及时调配运力和班次密度。二是对旅游客流旺盛的地区要提前做好加班运力的组织工作,及时增开包车(船)或加班车(船),确保运力充足。三是要做好城市公交运输组织,增加旅游景区的公交运力,督促公交、出租车企业提前制定重点线路支援方案,避免发生站点长时间集结客流的情况,并充分利用调度指挥中心的监控作用,加强对易堵路段和客流聚集区域的现场管理力量,确保公交、出租车运力的正常运营和合理调配。同时做好城市公交与其它运输方式的衔接。四是针对高峰客流、灾害天气、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进一步完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认真做好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准备。
  三、加强安全监管,确保运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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