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同意安次区建设高圈防汛物资仓库的批复

河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同意安次区建设高圈防汛物资仓库的批复
(冀汛办〔2010〕8号 2010年3月12日)


廊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你办廊汛办〔2010〕4号《关于建设安次区高圈防汛物资仓库的请示》收悉。鉴于原安次区于常甫防汛物资仓库确已到报废年限,并且位置偏僻,交通不便,不再满足存储级防汛专用物资的要求,经研究,同意你市安次区自筹资金,在高圈新建防汛物资仓库,以便永定河防洪抢险急需。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