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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根据上述职责,贵阳市科学技术局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离退休干部管理处)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服务、后勤服务等制度建设、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组织相关重大工作的调研;负责科技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创新体系建设办公室)

  组织开展科学技术工作的改革和发展政策理论研究、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和法制建设工作,牵头起草科学技术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综合性政策文件,并会同有关方面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本单位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报备案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的相关提案和建议的答复;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负责创新型城市建设和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有关软科学研究;推进科技特派员工作。

  (三)发展计划处

  负责组织与科技发展战略研究相关的各项工作,组织拟订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进步目标体系,推动区域科技发展;提出科技经费宏观配置意见,协调有关规划和各类计划的实施;提出科技基础条件平台、重大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建议,负责创新服务平台、中试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基地的发展规划和审核认定;牵头组织重大科技专项;管理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组织国家、省新产品计划项目的申报;负责相关科技评估和科技统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改革发展和项目建设。

  (四)科研条件与财务处

  编制科研条件保障规划;拟订科技投入政策;负责科技文献、科学仪器和科学数据的共享等工作;编报本部门预算、决算,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开展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工作;负责科技经费管理和科技金融工作,管理风险投资基金、科学技术基金;组织科技专项经费的预算评审;监督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

  (五)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

  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组织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重大专项计划、火炬计划、攻关计划、合作计划的编制及项目管理工作;推进国家级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指导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化基地的有关工作;负责相关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相关领域科技创新工程实施;负责推荐和管理相关领域的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负责科技创业工作、科技中介机构建设及科技服务业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培育等相关工作;负责制造业信息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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