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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三)进一步加快廉租住房保障实施进度。一要切实抓好廉租住房保障扩面。各地要结合地方财力、住房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廉租住房准入标准并逐步提高,进一步扩大保障受益面,确保推进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实现新增长。二要切实加快廉租住房项目建设进度。年内确保全市4351套廉租住房按期竣工,实物配租到户。按照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要求,全市通过购买、改造、租赁等方式筹集廉租住房房源不少于5000套。

  (四)切实加大城市棚户区改造力度。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0〕8号)精神,积极探索政府主导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开放灵活改造方式,严格执行棚户区改造政策,加快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立项审批、项目招拍挂、用地计划、项目融资、建设管理等工作进度。按照全市棚户区改造统一时间节点要求,认真落实棚户区改造规划和2010年年度计划、实施方案,严格依法、合规、公开、公平、公正组织群众签订协议,确保全年17828户改造目标任务如期完成,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在年底前开工建设。

  (五)强化经济适用房计划落实。按照省政府下达的考核目标,强化今年建设计划的落实,保证项目建设管理和竣工进度,及早明确明年经济适用房建设计划,确保按期完成年度计划任务。

  (六)积极探索发展公共租赁房。抓住国家和省鼓励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发展的政策机遇,密切关注国家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的政策支持走向,编制公共租赁住房“十二五”规划,尽快建立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计划和政策制度,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的项目谋划,逐步建立健全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房等政策性住房合理衔接的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

  三、认真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

  (一)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监测统计分析报告制度。继续把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工作摆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突出位置,不断完善房地产市场监测指标体系和内容,准确、及时、科学把握房地产市场运行态势。继续加强房地产市场定期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及时进行公布,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和办法,形成长效统计分析机制。

  (二)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保证普通商品住房建设供地,坚决遏制土地粗放供应行为,严格控制单宗大面积出让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通过限期开竣工、清理闲置土地、加强政府土地储备等方式,加快处置闲置房地产用地。及时制订并公布以住房为主的房地产供地计划,将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用地单列,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优先保证供应。要将住房销售价位、套数、套型面积、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以及开竣工时间、违约处罚条款等纳入土地出让合同,确保中小套型住房供应结构比例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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