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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城市建设综合联动应用系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房地产他项权证;

  3.商品房预售范围及许可证;

  4.商品房网上合同备案。

  (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

  2.建筑工程竣工质量验收备案编号。

  (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信息。

  (七)市人防办

  1.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书;

  2.人防工程竣工质量验收备案情况。

  四、实施步骤

  按照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积极稳妥、扎实有序的要求,实施城市建设综合联动应用系统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联网准备阶段(2010年9月30日前)。

  1.征集意见。根据各联网单位职能和业务办理情况,征集对联网信息公开及系统软件开发的具体需求和建议意见。

  2.研发系统。在各单位信息共享需求的基础上,由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组织软件开发单位进行系统研发。

  (二)搭建平台阶段(2010年10月1日-10月31日)。

  1.建立平台。统一安装使用网上信息查询系统,初步建立部门信息共享平台。

  2.部门互联。根据城市建设综合联动应用系统的具体要求,实现业务部门独立办公系统与统一网上信息公开系统联网,以便实时采集、交换相关数据信息。

  (三)模拟运行阶段(2010年11月1日-12月31日)。

  1.开展培训。针对联网工作需要和系统平台的使用、维护要求,对部门有关人员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推动联网工作顺利开展。

  2.录入信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相关部门制定本单位综合联动应用系统联网工作流程,对2010年1月1日起本部门办理的相关证件及税费征收情况等基础信息和资料进行录入(含在建项目),做好正式运行环境下的数据准备。

  3.逐步完善。通过多种渠道,征求部门和系统用户的意见,及时对系统存在问题进行汇总分析,提出合理解决方案,使系统平台在使用中不断完善。

  (四)推广应用阶段。自2011年1月开始,进入全面推广应用阶段。对相关部门应当联网公开的数据资料信息,一律实行网上录入和资料查询,建立比较完备的部门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办公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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