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城市建设综合联动应用系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阜政办〔2010〕76号)
颍州、颍泉、颍东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阜阳城市建设综合联动应用系统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阜阳城市建设综合联动应用系统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建设工作秩序,增强城市建设公共管理服务能力,切实加强阜城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房产等相关证件管理和税费征收,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城市建设综合联动应用系统的必要性
城市建设综合联动应用系统是指规划、国土、房产、财政等相关部门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通过数据输入、网络查询等方式,建立统一的内部网络办公平台,实现部门网络互联、信息共享,防止弄虚作假,提高运行效率的一种横向信息交换管理模式。目前我市城建部门之间,尚未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平台,在建设项目税费征收、证件办理及动态管理过程中,缺乏有效的信息互联、工作监督和制约手段,提供虚假信息,欠缴规费契税、土地出让金或未缴土地出让金先办证,“阴阳”合同、违规建设预售、证照不全、伪造证件等问题较为突出,危害了国有资产安全和群众合法利益,对城市建设健康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
通过建立城市建设综合联动应用系统,实现有关职能部门之间信息资源共享,保证建设项目信息资料的规范性、准确性和真实性,既能够有效堵塞城市建设领域的管理漏洞,防止和杜绝因条块分割、信息不畅带来的弄虚作假问题,也有利于提高部门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确保税费入库。因此,建立城市建设综合联动应用系统是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的现实需要,是规范办事程序、提升机关效能的重要举措,也是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城市大建设的必然要求。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廉洁、透明、规范、高效的服务型机关为目标,按照现代行政管理的发展要求,利用电子信息网络技术,通过部门横向联网,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方便部门业务办公和核查相关信息,进一步维护城建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能,规范证件办理行为,加强税费征管,保障国有资产安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加快推进城市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