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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全市第八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全市第八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

  全市第七届社区居委会于今年即将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应依法进行换届选举。为切实加强工作的指导,确保全市第八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平稳进行,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

  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是我市基层民主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建设和谐社区、构建和谐泰州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做好这项工作,是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居民自治的具体体现,有利于最广泛地调动居民群众开展基层民主实践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促进和谐社区的建设。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研究解决换届选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认真办好这件事关广大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维护基层社会稳定。

  二、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总体要求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通过换届选举,真正把群众拥护的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能力、有本领,能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的人选进社区居委会班子,为完善城市居民自治,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为适应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此次换届选举工作原则上采取直接选举的方式,即凡有选举权的社区居民经过法定程序,直接投票选举社区居委会组成人员。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应坚持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社区居委会成员原则上在本社区产生,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5-9人组成,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1-2人、委员若干人。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与社区居委会中的党员成员可交叉兼职,提倡社区党组织书记参选社区居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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