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冬季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冬季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京教勤[2010]15号)


各区县教委,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独立设置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市教委直管直属单位:

  冬季是火灾、煤气中毒、交通事故、滑冰溺水等事故的多发期,为确保广大师生员工安全,按照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部署,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各单位、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内电视、广播、板报、橱窗、讲座等实际有效的宣传形式,加强预防火灾、煤气中毒、交通事故、滑冰溺水等安全事故的安全宣传教育,熟悉和掌握紧急情况下的自护、自救常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师生安全意识。

  二、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各单位、各学校要依法履行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和考核制度,切实落实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贯彻落实各项安全职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增强防范意识和责任观念,切实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责任到岗、到人,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

  三、全面落实冬季防火各项措施

  各单位、各学校要根据冬季防火工作的特点,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加强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日常维护,确保各项设备设施正常运转,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畅通。结合“11.9”消防宣传日,适时组织开展火灾逃生演练等安全教育活动,重点加强寄宿制学校宿舍管理,宿舍内严格电器的使用管理,严禁使用明火。要注意对电线电路等的安全检查,防止因其老化引起火灾。

  四、坚决避免煤气中毒事故发生

  各单位、各学校在保证按时供暖的基础上,要加强对供暖设备设施的检查,确保供暖设施安全可靠。要对学生宿舍、食堂、家属区、外来务工人员住所、出租房屋进行细致排查,明确燃气用户的责任,特别是农村寄宿制学校、出租房屋、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部位要重点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通过安全教育使广大师生员工进一步掌握预防煤气中毒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并掌握一旦发生中毒时的基本应急处置方法。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