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快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和内涵建设。加大公立中医院建设力度,各县(市)要抓紧制订中医医院建设改造计划,加大对中医医院房屋改造和设备配置的投入,市政府将各县(市)中医院建设情况纳入到对各县(市)政府的年度考核中。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基本标准完成县及县级以上中医医院的房屋改造和设备配置,改善就医环境和设备条件。大力加强中医医院内涵建设,完善综合服务功能,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疾病防治能力,改进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开展中医“治未病”工作,加快发展中医药健康产业。
(五)强化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实施中医“三进”战略,推动中医药服务和科学知识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加强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科、中药房建设。西医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积极设置中医科室、病床和中药房,努力提供中医药服务。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要积极配备常用中药,用中医药为群众诊疗常见病、多发病。继续向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
(六)积极促进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开办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在医保定点、科技立项、职称评定和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允许符合条件的中医执业医师经备案批准到多地点执业;支持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鼓励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承担社区卫生服务职能;允许符合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聘请中医执业医师坐堂诊治疾病。
三、加快实施名医名科名院战略
(七)加快培养一批知名中医。继续实施国家和省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项目,开展多层次的名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建设高素质中医药人才队伍,重点培养20名市级名中医及100名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对有突出贡献的专家进行奖励。
(八)加快打造一批中医名科。加大对中医重点专科建设投入,培育并形成专业覆盖齐全、区域分布合理、特色优势明显、创新能力较强的重点专科群体。重点扶持建设10个中医优势专科,形成新乡中医专科品牌。
(九)加快建设一批中医名院。加强我市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加大专项经费投入,建成3所特色优势突出,在我市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中医院。
四、大力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