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乙方(监管银行):
分行/支行 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规范商品房预售款使用行为,根据《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及《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方协商,现就商品房预售款监管事宜议定如下:
一、监管行选定
甲方选定乙方为其开发的商品房项目预售款的:
□ 监管银行 □联合监管银行中的牵头行。
联合监管的其他监管行及监管账户为:
乙方应按照《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就甲方开发建设的商品房预售项目预售款的入账、支付等进行监管,履行相应监管职责。
二、监管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坐落:
土地使用权证书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监理单位: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监管范围:幢号
;总层数:
(其中地上:
层;地下:
)
竣工日期:
;工程建设资金总额:
三、监管账户
(一)甲方在乙方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监管项目的所有预售款应进入监管账户。
预售账户名称:
;账号:
。
(二)双方确认本协议约定的监管帐户是预售款监管项目的:
□唯一监管帐户 □联合监管账户中的一个监管帐户。
四、监管资金总额
乙方根据甲方项目工程预算清册核定所监管项目工程建设资金总额,可参照报建方案成本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