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进一步治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责任,切实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督促有关部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及时公布检验监测结果。加强农产品、保健食品和畜禽屠宰、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等环节的质量监管;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活动,整治超过标准限量和使用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查处和打击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继续整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医药广告、通过寄递销售假药等问题,严厉惩治制售假药劣药和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行为。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行为。
七、进一步治理公路“三乱”。严格落实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政策,严格执行交通和车辆行政事业收费规定,征收场所必须公示收费文件依据、项目名称、征收对象和范围、标准,自觉接受监督。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提高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效率。进一步规范治理超限超载执法行为,认真实施高速公路收费站计重收费和治超站(点)超限罚款、卸载,消除超限车辆违章行为的规定。规范各类公路检查(收费)站的管理,严禁超越规定权限在公路上设站或者上路检查车辆;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坚持快速反应机制,坚决纠正和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以罚代管等问题。
八、进一步治理“四项资金”监管中的突出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资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制度,确保资金运行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逐步建立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加强对资金运行的实时监控,坚决纠正和查处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完善社会保障资金监管机制。要加强对社会捐赠抗震救灾资金和对口援建北川恢复重建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依法合规、节俭高效。督促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做好资金使用情况的统计工作,公告资金的接收、支付、管理、使用等情况,向人民群众交一本放心帐、明白帐。要认真解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企业重组改制、劳动争议、涉法涉诉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重大责任事故、群体性事件以及各类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背后存在的干部徇私枉法、失职渎职、提供“保护伞”等违纪违法行为。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九、深入推进民主评议和政风行风热线工作。继续在全省统一组织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坚持纠、评、建结合,以评促纠、以评促建,增强评议效果。督促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认真对待民主评议中群众提出的意见,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通过手机短信、网上评议、计算机读票汇总以及委托第三方电话或问卷调查等,不断创新行评载体。要把评议结果作为考核被评议部门、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指标,作为确定被评议部门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的依据。要加强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各市要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市、区)要抓好组织实施,开展评议县(市、区)政府工作部门、公共服务行业直接面向企业或群众的服务窗口,及其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基层站(所、队)活动。继续办好“政风行风热线”。各级上线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亲自上线与群众沟通,亲自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落实省、市、县“政风行风热线”协作制度和答复回访、责任落实、追踪反馈、考核考评等制度。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优势,逐步建立完善电台、电视、报纸、网站联动制度。积极利用现代传媒技术,逐步健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政风行风热线、互联网站相结合的政风行风建设监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