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坚决纠正庆典、论坛活动过多过滥问题。严格控制和规范庆典、论坛活动,政府机关举办庆典、论坛活动,所需经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接受审计监督;对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举办、参与和赞助举办庆典、论坛、商业演出等活动,要严格管理和规范。对企业或社会上举办的庆典、论坛,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加,确需参加的,要按程序报批。要坚决撤销铺张浪费、牵强附会、华而不实的庆典、论坛;严肃查处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个人摊派费用或拉赞助,以及利用举办庆典、论坛活动为单位或个人谋取私利等问题。要巩固和深化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成果,督促各级各部门按照公布项目开展活动,坚决纠正和查处擅自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违规行为。
四、进一步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投入资金监管,坚决纠正挤占、截留、挪用和骗取资金问题,坚决查处各种乱收费、乱加价等问题。深化以省为单位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尽快将基本药物和医用试剂和普通耗材纳入集中采购,完善监管制度,规范采购行为。建立电子监察系统,加强对县以上医疗机构采购药品品种、数量、价格、加价率、回款、使用等情况的监管,加强对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参与投标、配送药品和履行合同等情况的监管。坚决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行为。继续推行院务公开和医德医风考评制度,规范诊疗服务和收费行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政府办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切实降低群众医药费用。
五、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加强对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的规范和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教育经费的问题。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强化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加大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和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的力度。开展公办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坚决纠正假清理、走过场等违规行为;巩固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成果,清理规范为公办学校的必须执行公办学校招生收费政策。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进一步规范中小学代收费、服务性收费行为,坚决纠正和查处通过代收费、服务性收费牟取利益问题。继续开展“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创建活动,对经考核命名的“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实行动态管理,建立能上能下机制,发挥其典型带动作用。继续实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决纠正和查处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违规收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