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政府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0年全省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鲁政办发[2010]17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政府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0年全省纠风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2010年全省纠风工作要点
省政府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的纠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督促落实惠民政策措施,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逐步健全党政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发挥保证作用。
一、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继续加强对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直补等农业补贴和“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建材下乡”等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清理核实各专项资金底数、流向,纠正和查处挪用、套取、贪污及截留、滞发、抵扣等行为,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兑现给农民,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加强对农村承包地流转和被征地农民补偿情况的监督检查,纠正和查处违法调整和收回承包地、违背农民意愿强迫流转承包地、侵占截留农民土地流转收益等问题,确保被征地农民补偿措施落实到位,完善相关社会保障机制。深入开展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纠正在农民建房、计划生育、外出务工、农机具推广等方面乱收费、乱罚款以及各种集资摊派问题,纠正在农村义务教育、农民工培训、基本医疗卫生、移民安置、扶贫开发、退耕还林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
二、坚决纠正加重企业负担的突出问题。督促落实中央和省已经公布的涉企各项优惠政策和收费减免政策,已经明令取消的收费和基金项目要坚决停止征收,明确降低收取数额的要坚决降下来,不得变换名目或提高标准收取,坚决纠正涉企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质检费、年检费、证照费等行政事业收费,不合理的予以取消,标准过高的予以降低,并及时公布执行。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进一步治理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社会团体以受行政机关委托名义强制企业接受审查检验、审计评估、验资咨询等服务,以及高额收费等问题,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自律管理。省属企业对外捐赠要按规定严格审批并向省国资委备案。健全涉企收费的审批、收缴和使用管理制度,完善减轻企业负担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