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请各市粮食局于2010年11月25日前将此表盖章后报送省粮食局流通与科技发展处。
2、陕粮发[2010]8号与此文不一致之处,以此文为准。
附件:4
全省玉米深加工企业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检查范围
全省范围内的玉米深加工企业和已建、在建、拟建玉米深加工项目。
二、检查内容
为保证养殖业和饲料加工业对玉米的需求,各市(区)粮食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电[2010]20号和省政府办公厅陕政办发密电[2010]5号以及陕西省粮食局陕粮发明电[2010]13号有关控制玉米深加工产能过快增长的通知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本地玉米深加工产能过快增长,一律不得新建或扩建玉米深加工项目。要结合秋粮收购和市场调控工作监督检查,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玉米深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保证深加工玉米用量不超过2009年实际水平。积极配合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已建、在建、拟建玉米深加工项目开展一次全面清理,并认真填写相关表格,违规项目要一律停产、停建。
三、检查方式
排查工作与秋粮收购和市场调控监督检查一并进行。各地首先以自下而上的方式开展自查,省上适时开展抽查。
四、组织领导
成立全省玉米深加工企业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蔡少林 省发展改革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副组长:姚增战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粮食局局长
唐从军 省发展改革委纪检组长
岳万民 省粮食局副局长
成 员:赵小华 省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处处长
朱 昱 省发展改革委经济贸易处处长
闫国强 省粮食局流通与科技发展处处长
五、工作要求
(一)对玉米深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是做好我省秋粮收购和粮食市场调控工作的重要措施。各地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安排部署好此项工作。
(二)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自查方案,按照检查内容逐项开展检查。对于违规项目要一律停产、停建。省上将对各地自查工作进行抽查,对组织领导不力、检查工作不认真的,将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