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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玉米深加工已建和在建项目进行清理对玉米深加工企业进行排查的紧急通知

  注:1、请各市粮食局于2010年11月25日前将此表盖章后报送省粮食局流通与科技发展处。
  2、陕粮发[2010]8号与此文不一致之处,以此文为准。

  附件:4
  全省玉米深加工企业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检查范围
  全省范围内的玉米深加工企业和已建、在建、拟建玉米深加工项目。
  二、检查内容
  为保证养殖业和饲料加工业对玉米的需求,各市(区)粮食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电[2010]20号和省政府办公厅陕政办发密电[2010]5号以及陕西省粮食局陕粮发明电[2010]13号有关控制玉米深加工产能过快增长的通知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本地玉米深加工产能过快增长,一律不得新建或扩建玉米深加工项目。要结合秋粮收购和市场调控工作监督检查,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玉米深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保证深加工玉米用量不超过2009年实际水平。积极配合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已建、在建、拟建玉米深加工项目开展一次全面清理,并认真填写相关表格,违规项目要一律停产、停建。
  三、检查方式
  排查工作与秋粮收购和市场调控监督检查一并进行。各地首先以自下而上的方式开展自查,省上适时开展抽查。
  四、组织领导
  成立全省玉米深加工企业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蔡少林 省发展改革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副组长:姚增战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粮食局局长
  唐从军 省发展改革委纪检组长
  岳万民 省粮食局副局长
  成 员:赵小华 省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处处长
  朱 昱 省发展改革委经济贸易处处长
  闫国强 省粮食局流通与科技发展处处长
  五、工作要求
  (一)对玉米深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是做好我省秋粮收购和粮食市场调控工作的重要措施。各地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安排部署好此项工作。
  (二)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自查方案,按照检查内容逐项开展检查。对于违规项目要一律停产、停建。省上将对各地自查工作进行抽查,对组织领导不力、检查工作不认真的,将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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