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价格协会、杭州市物业管理协会关于公布杭州市社区化准物业管理便民有偿服务参考收费标准的通知
(杭价协会[2010]6号、杭物协[2010]6号)
各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各物业服务单位及相关服务企业,价格协会各学组、各理事:
为规范社区化准物业管理服务中代办性、特约性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正常的收费秩序,为业主提供及时、方便、满意的服务,保障物业服务单位和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参考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杭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现公布《杭州市社区化准物业管理便民有偿服务参考收费标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杭州市社区化准物业管理便民有偿服务应遵循自愿委托的原则,具体收费标准可按公布的参考标准为基础协商确定。
二、物业服务单位和相关服务企业应将杭州市社区化准物业便民有偿服务参考收费标准予以公示,做好明码标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