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大外出招工力度。要选择劳动力相对比较富余的地区,切实加强与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职业介绍机构、职业培训机构、职业院校的联系,建立良好的劳务输出输入协作关系,不断完善与安徽、四川、陕西、湖南、贵州等劳务输出大省的正常对接机制,建立劳务输入基地。要详细了解输出地劳动力结构、可输出劳动力数量、劳动力就业意向、工资待遇预期等情况,广泛宣传我市经济发展状况和纬创等大企业形象,吸引外地劳动力来我市就业。要制定详细的服务企业外出定点招工方案,抽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建外出招工小组,长年设点驻外招聘,提高招聘实效。各市(区)可根据各自承担的任务自行外派招工组,为本市企业和本市(区)企业招工。
(三)加强校企对接服务。要加强对在校学生和学员进行就业指导,教育其树立热爱家乡的观念,激发其建设家乡的热情,鼓励职业院校学生在本地就业。教育部门要依据目标任务分解要求,督促各级各类职业院校有计划地安排实习生和毕业生到本地企业实习或就业。要引导各级各类职业院校与企业紧密合作,建立起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与预备就业制度,加大预备培训与定向就业力度。要定期组织职业院校学生到本市企业参观学习,见习实习,使之感受企业文化,熟悉企业场景,了解企业情况,培养在本地企业就业的意识,并积极推荐毕业生到企业就业。
(四)实施联合办学。鼓励并组织本地职业院校与外地院校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为本地院校或企业招用外地学生建立固定渠道。扩大招收外省市学生到我市职技院校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规模,为企业储备输送合格技术工人。
三、切实加强对企业用工服务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负责人参加的全市企业用工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根据需要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实行集中办公。市人社局负责出台用工服务方案和具体措施,负责对各市(区)人社部门企业用工目标的分解考核,负责人力资源市场企业用工服务,负责组织外出招聘;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开发区企业的用工牵头服务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对全市各职业院校企业用工服务的管理考核,做好鼓励引导职业院校学生就地就业工作;市委宣传部负责企业用工服务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