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高考中考期间加强市区环境监管的通告
2010年高考、中考将在6月上、中旬进行,为保障迎考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和休息环境,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加强高考、中考期间的环境监管通告如下:
一、6月1日至18日,所有工业企业、建筑施工场地、商业娱乐场所及室内装修每日12:00-14:00和19:00-次日8:00,不得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作业和经营活动;高考(6月7日至9日)、中考(6月15日至18日)期间,考点周围工地全天不得施工。违者将封存或者责令拆除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并处相应罚款。
二、6月1日至18日,市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