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物价局关于稳定我省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
(陕价价发〔2010〕135号)
有关设区市物价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
今年冬季供热采暖期即将来临,为确保广大群众冬季正常有序采暖,稳定供热价格,按照省政府要求,经研究,现将我省集中供热价格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省管的集中供热热电联产企业的出厂、销售价格维持现行价格水平不变;其他集中供热企业的出厂、销售价格各地也不得进行调整。
二、供热企业要加强管理,挖潜降耗,合理消化煤炭价格上涨等成本增支因素,确保用户用热需求和广大群众正常有序采暖。
三、各地物价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供热价格的监督检查,对供热企业擅自涨价的行为要坚决查处。同时要做好舆论引导和宣传解释工作,争取供热企业和群众对供热价格的理解和支持,确保我省居民渡过一个祥和温暖的冬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