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实施意见
(新政办[2010]146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56号)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实施意见》(豫政〔2010〕44号)文件精神,现就加快发展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创新体制、完善机制,强化行业监管,推动诚信建设和组织建设,引导会计师事务所协调发展和走向国际,不断扩大执业领域和执业范围,全面提升执业质量和服务能力,大力改善执业环境和内部治理,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要立足我市实际,借鉴先进经验,在遵循法制要求和市场规则的前提下,大力支持会计师事务所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加快行业发展的多种模式、途径和方法,鼓励优化组合、联合重组,促进行业走跨越式发展道路。坚持科学发展、规范管理。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行业发展,形成会计师事务所执业领域各有侧重、市场定位各有特色、服务对象各有倾斜、地域分布较为合理,不同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有序竞争、接续发展的格局。同时,强化政府行政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服务、协调和行业自律管理作用,健全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治理机制和行业制度,确保行业健康发展。坚持诚信为本、质量第一,要始终把诚信建设作为行业发展的生命线,以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为宗旨,以职业道德建设为核心,坚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立场,全面提升行业的诚信度和公信力,使注册会计师行业成为受社会尊重和信赖的专业服务行业。
二、主要目标
(一)规模结构趋于优化。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扶持、引导、整合等手段,推动全市会计师事务所格局由“小、弱、散”向“大、强、合”转变。重点培养具有核心竞争力、能为上市公司和大型企事业单位尤其是我市优势产业、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事业单位提供综合服务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鼓励执业质量优良、治理机制科学、发展势头良好的会计师事务所采用多种科学有效的形式进行强强联合,发展成为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科学引导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在规范管理运作、严格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创新发展模式、服务方式和技术手段,不断挖掘市场需求,强化专项领域服务,使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成为面向小规模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基层提供优质服务的主体力量。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时间,在我市形成服务特色各有突出、服务领域各有侧重、各类型会计师事务所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