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行政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0年全市行政监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希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四日
2010年全市行政监察工作要点
2010年,全市各级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国务院、省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认真履行行政监察职责,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实现“三年再来一个大变化”目标提供有力保证。
一、切实加强对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保证政令畅通
(一)突出监督重点。紧紧围绕调整经济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这个重点,继续做好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把督促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落实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抓手,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节能减排各项政策措施,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切实加大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力度,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违规反弹势头,确保全市卫片执法检查 “零问责、零约谈”目标顺利实现。紧紧围绕市委三届八次全会和市政府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的要求,加大对各部门执行力的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重点加强对纬创资通等重大投资项目、中国医药城和周山河街区建设以及凤城河整治、引江河疏港公路等城市建设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加强对市委、市政府2010年“十件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改革和发展的成果更多地惠及群众,以公平促和谐。
(二)创新监督方法。设立监察联系点。在涉及新增投资项目和民生工程建设的市(区)及部门中建立监察联系点,每月按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召开监察情况通报会,及时反馈监察信息和工作要求。开展定期巡查。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纪委常委班子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巡查队伍,根据明确的建设目标和时间要求,开展明查暗访,发挥监督的保障和推进作用。实施挂牌公开监察。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实施公开挂牌监察,通过媒体对工程的项目名称、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建设单位、计划投资额和计划竣工时间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