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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加快发展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加快发展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意见的通知
(浙政办发〔2010〕137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省财政厅《关于加快发展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月二十三日

关于加快发展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意见
(省财政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56号)精神,加快发展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注册会计师行业的重要意义

  注册会计师行业是指运用专业特长,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会计信息进行鉴证,并提供会计、税务、管理咨询等商务服务的中介行业。加快发展注册会计师行业,对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高经济发展质量,保障经济信息安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经过恢复重建和不断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已经成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目前,全省有会计师事务所360多家,执业注册会计师4100余人,从业人员1万余人,年业务收入超过18亿元。注册会计师执业范围和服务对象日益拓展,执业能力和行业监管水平稳步提高,社会影响力日益扩大。但是,由于起步较晚、基础薄弱等原因,我省会计师事务所总体规模不大、竞争力不强、高端人才不多、执业范围局限在传统的审计领域,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整体水平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国内外会计行业发展水平还有一定差距。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以及国家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日益重视,注册会计师行业将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抓住机遇,加强领导,密切配合,落实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行业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服务职能,引导和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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