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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农业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市农业委员会内设12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调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信息、宣传、督查、保密、信访、档案、保卫、政务公开及重要会议的组织等工作;组织有关报告、文件和综合性材料的起草;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负责计划生育、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拟定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

  (二)综合科(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担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和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农业农村政策的调查研究;拟订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产业支持保护政策,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组织起草有关综合性报告、文件。

  (三)人事科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农业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农民技术员职称评审和职业技能鉴定、劳动工资统计以及国外智力引进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四)财务科

  参与研究制定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信贷和保险等政策,负责监督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管理委管各项资金;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监督管理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五)政策法规科(行政许可科、执法支队)

  负责办理有关行政许可事项;负责国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农业行政执法及体系建设;承担农业行政复议应诉、农业法制宣传工作。

  (六)发展计划科(外事外经科)

  研究提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拟定农业开发、农业产业布局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规划;按规定权限审核、核准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承办农业对外合作交流工作;按管理权限,承办农业利用外资项目的有关工作;参与农业对外贸易有关工作。

  (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市场信息科、市菜篮子工程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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