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2009年度农村改厕项目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
(甘爱卫办发〔2010〕12号)
各市、州爱卫办:
根据《2009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农村改厕项目管理方案》要求,全国爱卫办将于2010年10-11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2009年度农村改厕项目考核验收工作。省爱卫办将于即日起组织开展全省2009年度农村改厕项目考核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确保项目任务按时完成。
截止2010年9月底,徽县、成县、平川区、靖远县、古浪县、临泽县、甘州区、永昌县、红古区、渭源县、敦煌市等11个项目县、区100%完成了2009年度项目任务。其余项目地区,要克服困难,全力以赴,督促未完成任务的县、区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在项目执行的最后关键时期内,艰苦努力,加快进度,确保10月底前保质保量完成所有项目任务。
二、组织开展项目考核验收工作。
从即日起,各地要严格按照《农村改厕项目考核验收工作方案》(见附件)的要求,组织开展2009年度项目考核验收工作。县级自查和市、州级核查工作务必于10月底完成,同时向省爱卫办提交考核验收报告。
三、做好迎接国家级现场考核验收准备
全国爱卫办将根据各地开展工作实际情况,抽取全国一半的项目省份进行国家级现场考核验收工作。各地要立即着手完善项目档案资料、规范资金使用,积极配合做好国家级项目现场考核验收工作。
整体项目考核验收工作结束后,全国爱卫办将按照医改项目有关规定,积极配合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结果通报、问责等工作。
附件:农村改厕项目考核验收工作方案
二0一0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
农村改厕项目考核验收工作方案
一、考核验收范围
执行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农村改厕项目的地区。
二、组织形式和实施方法
(一)组织程序
农村改厕项目考核验收工作由各级爱卫办组织实施,采取县级爱卫办自查,地、市级爱卫办核查,省级、国家级爱卫办抽查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