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建设系统安全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杭建工发〔2010〕501号)
各区(开发区)、县(市)建设局、委系统和直属各单位:
11月15日14时15分,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28号一幢28层正在进行综合改造的教师公寓发生重大火灾, 目前已造成49人死亡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血的教训再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系统防火安全管理工作,举一反三,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增强建设系统消防安全意识,防止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就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建设系统安全防火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冬季防火安全工作。秋冬季节,风干物燥,容易引起火灾,近期,吉林、上海等地市相继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因此,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系统、直属各单位和各施工监理企业,要高度重视建设系统的防火工作,切实加强对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做好建设系统冬季防火活动重要意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研究制定详细可行的方案,扎实有效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
二、突出重点,立即开展消防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单位要根据今年冬季防火工作的重点,结合年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工作,认真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的现状,立即开展冬季消防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要根据建设施工工地、房屋拆迁工地、市政公用供热、燃气、公交油库等防火特点,制定相应的检查方案,要有不同的侧重点,紧紧抓住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责任,落实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及时消除消防不安全因素,避免重大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检查要作为检查的重点,对排查出的各类火险隐患,要定时、定人、定措施,切实整改到位。施工现场要特别加强对电气焊接等明火动火作业管理,严格管理各类易燃、易爆物品,合理有效配置消防器材;严禁外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在施工现场燃放烟花,切实落实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值班制度,特别是节假日期间,要加强对消防设备的检查;适时开展消防设备的使用和灭火实战演习。强化消防设备使用培训工作,召开消防安全座谈会,及时调整应急预案,确保随时拉得出、打得响,迅速、及时、有效地处置各类火灾事故。防止事故的发生。
三、加大宣传,营造防火工作的良好氛围。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企业和委系统各单位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消防知识教育,采取丰富多彩、寓教于乐、贴几近生活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加强对自身办公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杜绝使用大功率的电器设备,养成下班自动关闭电源的良好习惯,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形成人人参与消防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