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确定2010年中央补助地方甘肃省烟草控制项目单位的通知

  二、项目范围与内容
  (一)项目范围
  选择在四个市级城市的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培训指导基地。各项目城市选择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和5个医疗卫生机构,其中综合医院2个(包括1个中医院)、妇幼保健院(所、站)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健康教育所(科)1个,合计24个。
  (二)主要活动
  1.省级活动
  (1)启动项目。召开项目市、州主管卫生政府领导和卫生行政主管领导参加的项目启动会,以此引起政府领导的重视,更好地推进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工作。
  (2)“世界无烟日”主题宣传活动。以“世界无烟日”为契机,联合省内各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大型的控烟宣传活动。同时邀请省内外的新闻媒体对此次活动进行大量的宣传报道,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吸烟危害健康的认识,积极营造清洁、健康的良好社会环境。
  (3)加强控烟媒体宣传。协调省内广播、电视等媒体,制作控烟专题节目在广播、电视上进行播放。同时邀请省上各大媒体对今年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培训指导基地进行跟踪报道,并进行暗访和监督。积极协调媒体参加卫生部举办的2009-2010年度中国烟草控制大众媒体传播活动。
  (4)控烟能力建设。举办烟草控制能力建设培训班,着力提高基层控烟健康教育骨干的控烟能力,加强医疗卫生工作者对烟草危害的认识和控烟技能。
  (5)控烟健康教育传播材料制作。主要针对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开发制作控烟健康教育传播材料,包括宣传画,手册,指南等,发放到全省的医疗卫生机构。
  (6)项目总结。项目执行末期,对项目单位创建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和不足。召开项目总结会,进行交流,表彰先进、通报不足。
  2.市、州级活动。
  (1)加大控烟宣传力度。各项目市、州卫生部门根据国家级和省级提供的媒体宣传材料等,开发相关宣传资料,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积极协调媒体参加卫生部举办的2009-2010年度中国烟草控制大众媒体传播活动。
  (2)开展人员培训。各项目市、州开展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培训指导基地知识与技能培训,提高各重点单位医疗卫生工作者控烟能力和对烟草危害的认识。省项目办积极予以监督和指导。
  (3)加强戒烟门诊建设。各项目市、州在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培训指导基地中的2个综合医院建立戒烟门诊,为戒烟者提供戒烟服务。
  3.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