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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阳泉煤业集团蒲县天煜新星煤业有限公司变更煤炭生产许可证的通知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阳泉煤业集团蒲县天煜新星煤业有限公司变更煤炭生产许可证的通知
(晋煤证发〔2010〕91号)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阳煤集团蒲县天煜新星煤业有限公司煤炭生产许可证变更的请示》(阳煤生字〔2010〕1214)收悉。依据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临汾市蒲县宏源集团郭家山煤业有限公司、临汾西郭天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十处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的批复》(晋煤重组办发[2009]86号)和山西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阳泉煤业集团蒲县天煜新星煤业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办理兼并重组整合煤矿证照变更手续和简化项目审批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晋政办发[2009]100号)和《关于重组整合煤矿变更煤炭生产许可证有关事项的通知》(晋煤行发[2009]274号),经审查,同意阳泉煤业集团蒲县天煜新星煤业有限公司(原矿井名称:临汾西郭天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新星煤矿)变更煤炭生产许可证,编号:201426320261,生产能力30万吨/年,开采2#煤层,有效期截止2010年12月31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批准的重组整合方案,该矿要按照批准的矿井规模,抓紧办理有关手续。
  二、按照晋政办发[2010]8号、晋煤行发[2009]234号文件的规定,你公司对阳泉煤业集团蒲县天煜新星煤业有限公司的复工复产要严格监管,严格验收标准和审批程序,严禁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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