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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安庆市门楼牌号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调查编制阶段(2010年10月16日至10月31日)

  1.摸底登记。公安机关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实地调查,全面摸清路街巷、小区底数和门楼牌号缺失情况。

  2.规范命名。民政部门根据调查结果,及时督促未命名街路巷、小区的建设或产权单位申报并规范命名。

  3.编制牌号。公安机关以正式命名的地名为标准,编制门楼牌号。对缺损的要增补,对正在建设的要预留,对因其他特殊原因一时难以编制的,要登记造册,集中研究解决。

  4.规范地址登记信息。根据调查摸底和门楼牌号的编制情况,门牌办公室建立健全门楼牌号资料专项档案,督促指导公安、房地产、工商等部门逐步修改完善居民户口、房地产、企业注册等登记项目。

  (三)制作安装阶段(2010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落实制作安装经费,开展项目招标,完成门楼牌号制作安装工作。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0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

  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建立落实门楼牌号编制管理长效工作机制。

  (五)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12月21日至12月31日)

  门楼牌号协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对门楼牌号制作安装、部门配合协作等内容开展专项检查验收,考核结果纳入民生工程平安创建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成绩。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街路巷指示牌、门楼牌号是城市道路和建筑物在城市空间中的地理坐标,是单位、居民经济社会活动基础性信息资料,涉及到城市行政管理,企事业单位工商登记、广告宣传、业务经营活动,广大居民户籍、房产、水电、通信、邮政等资产登记和日常社会交往活动,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认识,认真落实门楼牌号清理整顿的各项措施和工作要求,切实解决门楼牌号管理存在的问题。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门楼牌号管理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主要负责协调解决门楼牌号管理和使用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建立部门信息共享和长效协同机制,推进和规范全市门楼牌号清理整顿和日常管理工作。

  (三)严禁违规收费。各单位要根据本地实际,明确门楼牌号清理整顿责任主体,严格按新版《地名标志》国家标准统一门楼牌号制作标准,严禁设立门楼牌号工本费收费项目。新建道路、住宅小区楼栋牌、单元牌制作安装经费由产权单位或开发建设单位承担。各商业网点、企事业单位门牌制作安装经费由业主承担。严禁任何单位在办理地址项目变更时设立收费项目,搭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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