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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旅游局关于积极组织旅游特色村、农业旅游示范点参加好客山东贺年会活动的通知

  农家乐:包括在旅游特色村、农业旅游示范点中的农家乐,也包括未在上述范围、在贺年会期间向市场开放接待旅游者的农家乐。
  请各市将旅游特色村、农业旅游示范点以及农家乐等单位接待能力及有关情况于19日前报省旅游局(见附表)。
  联系人:省旅游局政策法规处 殷文彬、周玥;
  联系电话:(0531)82676411,82676437;
  传真:(0531)82676439;
  电子邮箱:yinwenbin888@sina.com
  ywb@sdta.gov.cn
  zhouyue@sdta.hov.cn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统一参加全省贺年会活动的旅游特色村、农业旅游示范点提供活动及接待量一览表

  填表说明:农家乐包括分布在特色村、示范点的农家乐,也包括不分布在特色村、示范点的农家乐,两种农家乐都请如实填写下表。

城市

特色村、示范点名称

接待能力

(天/人次)

主要活动

活动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参加活动的农家乐数量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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