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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开展打击破坏鄱阳湖候鸟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行动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部署阶段(2010年10月25日至11月5日)。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成立工作机构,制定行动方案,深入调查摸底,及时发现各类破坏越冬候鸟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确定打击重点,积极动员部署、宣传发动群众、广辟信息渠道、深挖案件线索,严密布控、加强防范,为专项整治行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打击整治阶段(2010年11月6日至2011年3月15日)。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力量、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鄱阳湖候鸟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力争侦破一批重特大案件,摧毁一批犯罪团伙,全面拆除和清除湖区的天网和毒饵,确保鄱阳湖区的稳定,为候鸟在鄱阳湖区安全越冬创造良好环境。
  (三)行动总结阶段(2011年3月16日至20日)。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在总结经验、查摆问题的基础上,研究建立打击破坏鄱阳湖候鸟资源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候鸟资源保护力度,从源头上杜绝候鸟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维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市场的良好秩序,实现湖区治安持续稳定。
  四、行动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鄱阳湖是我国重要候鸟栖息地,被誉为“珍禽王国”、“候鸟乐国”,是我省对外交流的一张珍贵“名片”。今年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开局之年,保护鄱阳湖区良好的生态环境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沿湖各县、区林业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当前开展打击破坏鄱阳湖候鸟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体动员、全力以赴,力求实效。为加强行动的统一指挥和协调,市林业局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樊三宝为组长,副局长徐建平、市森林公安局局长胡岳峰为副组长,市森林公安局政委,局林政处、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森林公安局,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工作。沿湖各县、区也要成立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确保取得比往年更大的成效。
  (二)强化措施,落实责任。一是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以政府名义出台加强候鸟保护工作的具体措施,印发加强候鸟资源保护工作的通告,加大候鸟保护力度。二要强化各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各有关县林业局、区社发局要协调当地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门开展整治行动,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各级林业部门之间要加强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建立联动机制,形成打击合力。三要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制和部门负责制。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为此次行动的第一责任人,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主要责任人。凡因工作失职或不到位,造成候鸟资源遭受重大损失或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建议当地党委、政府按照领导问责制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四是要切实加强行动的检查督导。行动中,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成立督导组,赴各县、区进行检查督导,并适时对各地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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