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区菜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布局分区。重点解决菜市场内熟食、水产、活禽、蔬菜等区域布局不合理问题。达到下列标准:商品按蔬菜、肉类、豆制品、熟食、水产、活禽等分类分区,划行归市,合理布局,区域标志明显;宰杀场所相对独立、封闭,实现宰杀、存放、销售三分离,鲜活畜禽与其他经营区域隔开。
  (三)环境卫生。重点解决场外周边区域和场内蔬菜、水产、家禽屠宰、公共厕所等区域的“脏、乱、差”问题。达到下列标准:地面干燥、清洁,无垃圾堆积现象;不可食用物集中回收,统一处理;垃圾及时入桶(袋),全天候保洁,及时收集清运垃圾、日产日清;定期清洗垃圾箱(房),保持购物环境整洁有序;定时冲洗场内地面,菜市场墙面、顶面、摊位和菜市场周围区域卫生整洁,无乱拉乱吊、乱贴乱画,无卫生死角;下水道保持畅通,无积水淤物;公共厕所设置不低于二类标准,标志明显,清洁卫生,无异味;除“四害”(鼠、蚊、蝇、蟑螂)措施落实。
  (四)食品安全。重点解决食品安全制度不健全、不落实以及熟食品防护措施不完善、市场食品不卫生或存在假冒伪劣商品等问题。达到下列标准:建立和落实食品安全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规定;证照齐全,持证上岗,亮照经营;熟食品经营条件达到食品安全相关规定;鲜肉类、水产品、熟食类加工所有操作台、切割用具及盛器坚持每天严格清洗、消毒,并按规定位置加盖存放;活水鱼蓄养池应用消毒水定期清洗、消毒,其他蓄养用具定期清洗;直接入口的酱腌菜加盖销售;出售猪肉须公示检疫证明;肉类商品不着地存放,不接触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物质;制售熟食品做到生熟分开、货款分开,消毒设施完善,符合卫生标准要求;及时清退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等不合格商品。
  (五)市场管理。重点解决市场业主、市场经营者和市场监管者的管理责任不清、市场责任主体不明确、管理责任不落实以及市场管理制度不健全、无证经营、占道经营、马路市场、乱停乱放、违章搭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消费欺诈等问题。达到下列标准:全市各级政府和市场的管理职责明确,管理责任落实;市场业主和经营者证照齐全,合法经营;市场管理制度、服务监督机制健全,各种台账记录齐全,配齐管理(含专兼职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定员、定岗、定责;使用经检定合格的计重计价秤,计量公平公正;商品明码标价;设置管理办公室、档案管理柜、广播设施、宣传公示栏、投诉服务电话、投诉箱、导图栏和公平秤;对市场内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消费欺诈行为及时查处。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