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旅游参观点门票价格对军队离退休干部实行优惠政策的通知
(湘价服〔2010〕146号)
各市、州物价局:
根据国务院413号令《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
五十条规定:“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抚恤优待,按照本条例有关现役军人抚恤优待的规定执行”。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对军队离退休干部应执行与现役军人相同的优惠政策。但是,我省少数市、县仍然存在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做法。请各市、州物价局结合价格公共服务进景区活动认真清理相关文件,并督促各景区严格执行,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文件进行修改,确保全省各景区优惠政策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