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南昌市“林地执法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林业局、局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创业服务年”活动,根据省林业厅《关于开展“林地执法服务年”活动的通知》(赣林资字[2010]85号)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南昌市“林地执法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日
南昌市“林地执法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林地执法环境,规范林地使用审批服务,深入推进“创业服务年”活动,市林业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林地执法服务年”活动。为使活动规范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林地资源保护这一中心,强化执法,规范管理,提升服务,做到服务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全民创业,努力达到“管理水平提高、投资环境优化”这一目标,大力推进全市林地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全面实现资源增长,产业发展,社会增效。
二、活动内容
以“普遍参与、体现特色、注重实效”为原则,抓住一个重点、规范两种行为、建立三项机制,全面推进“林地执法服务年”活动。
(一)抓住一个重点
突出提升审批审核服务这一重点,创新服务理念,改善服务环境,强化服务意识,完善服务机制,大力倡导文明服务之风,紧贴服务对象,打造服务品牌,努力建设和谐、高效、规范的服务型林地资源管理单位。
(二)规范两种行为
一是规范审核审批行为。各县(区)林业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法依规开展审批审核工作,坚决杜绝违法违规审批行为,既要把好材料审核关,确保申报材料规范、真实,又要把好林地查验关,认真开展现场查验工作,如实填写现场查验报告,提高现场查验准确率,同时严格掌握审批时限,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审核审核工作。
二是规范林地执法行为。各县(区)林业局要从规范林地执法行为入手,进一步强化票据资金管理,严格遵循“收支两条线”原则,从源头上杜绝乱执法、乱罚款行为,真正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有序执法。要全面重视执法案卷工作,强化执法案卷管理,做到一事一案,一案一卷,案卷资料翔实、规范、完整、有序,确保林地执法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建立三项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