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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辽宁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辽价函[2010]70号)


省旅游局:

  《关于申请提高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辽旅函字[2010]5号)收悉。根据2009年我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收支状况以及2010年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科目顺序调整等有关情况,经研究,同意对我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

  现场考试(1科):每人60元;笔试(2科):每人每科70元。外语考试不再另行收费。

  二、上述收费标准包括组织报名、租用考试场地,聘请监考、评委人员,命题、判卷以及资格证书等全部费用。

  三、本复函从2010年5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到期后如需继续收费,请于期满前3个月按规定程序重新申报。《关于继续执行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辽价函[2008]205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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