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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市民族宗教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南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市民族宗教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洪民宗字〔2010〕11号)


各县区民宗局,经开区工委办,高新区、红谷滩新区、桑海开发区、英雄开发区社发局,各全市性宗教团体:

  2009年,全市民族宗教信息工作在局领导重视和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各宗教团体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为领导决策、宣传典型、推广经验、促进工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表彰先进,促进工作,在对2009年度各单位信息工作综合考核的基础上,市局决定授予新建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等3个单位“2009年度全市民族宗教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官晋等7名同志“2009年度全市民族宗教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发扬拼搏向上精神,争取更好成绩。

  附:2009年度全市民族宗教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O一O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
2009年度全市民族宗教信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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