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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特色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工作的通知


  2.加强特色专业建设。根据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及行业需求,统筹规划、布局、调整和优化专业结构,建立起特色鲜明的专业体系,每一个专业都有主体服务面向和立足点。进一步加强重点专业建设,重点建设特色专业。以重点建设特色专业为龙头、相关专业为支撑,构建具有特色和竞争优势专业群,通过特色专业及专业群建设形成建设院校特色优势,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3.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面向行业、面向应用、面向实际,培养应用型人才,开展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以更新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人才评价制度为核心,以能力培养的系统化取代知识培养的系统性,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鼓励和支持学校人才培养模式的综合改革,改革教学模式和教育评价方法,深化教育内容和培养机制的改革。加强人文与自然科学的融合,强化实践教学,推进创新创业教育。着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加快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对人力资源建设的投入力度,努力培养造就一批满足学校办学特色需求的专业领军人才、教学团队和创新团队,加快引进紧缺人才的速度,形成高素质的师资队伍。不断提升教师队伍的“双师素质”,提高专职教师的“双师型”比例,优化“双师结构”,建设一支满足学校办学特色需求的高水平双师型教师队伍。以建设高水平教师队伍和高水平管理队伍为重点,实行人员分类管理,建立多种形式的内部分配和薪酬激励制度。

  5.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建设高校要始终把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作为办学宗旨,要与所服务面向的地方及行业建立全面的战略合作关系,在服务地方中培育学校特色,提高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能力。围绕培养落地人才、研究立地项目、提供益地服务“三地”目标,培养区域产业发展所需各类专门人才,面向行业企业开展科技服务,建设科技创新平台,面向地方拓展社会服务功能。

  6.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学校自身特点出发,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提高教育国际化水平。学习借鉴国际一流应用型大学办学理念和管理经验,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通过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开展学生互换、教师国外访学、联合办学等多种形式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三、特色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相关要求

  1.评审名额:在原有2所试点院校的基础上,再遴选4所应用型本科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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