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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特色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特色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工作的通知
(黑教高〔2010〕150号)


各相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强省建设规划》(黑政发〔2008〕68号)文件精神,引导相关高校科学定位,特色办学,更好地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应用型人才的需要,创新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完善应用型人才培养机制,省教育厅决定进一步推进特色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推进特色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实施工作的重要意义

  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试点是我省实施高教强省建设规划的重要项目之一,2009年10月,确定黑龙江工程学院、黑龙江东方学院为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试点院校。试点实施以来,试点院校紧紧围绕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在探索紧密联系社会机制,培养应用型人才,开展应用技术研究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为我省全面建设应用型本科高校起到了良好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为更好地适应我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对应用型人才的需要,保证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衔接,教育厅决定继续推进特色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工作,扩大建设院校数量,带动全省高校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加快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

  二、进一步推进特色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实施工作的目标、任务和主要内容

  在5年建设期(2011~2015年)内,通过对6所应用型本科高校实施特色建设,加快推进应用型本科高校在办学特色、教学质量、服务能力和办学效益等方面有较大提高,特别是在完善紧密联系社会机制、加强特色专业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增强服务能力建设、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发挥特色应用型本科高校的示范作用,带动全省同类高校合理定位,各安其位,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使应用型本科高校各展所长,共同发展,产生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1.完善紧密联系社会机制。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扩大社会合作,开放办学。完善高校与行业、企业密切合作共建的办学体制机制,增强办学活力。进一步密切与社会各界尤其与所服务面向的行业和国内外著名企业的联系,加强与科研院所和企业合作,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广泛获取行业、企业等社会多方面资源支持。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在兼职教师聘任、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和吸纳学生就业等方面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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