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聘任李益湘等21位同志为安徽省物价局义务政风监督员的通知
(皖价监〔2010〕236号)
各处室、单位:
为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群众对价格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全面深入推进我局政风建设、效能建设,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经研究决定,聘任李益湘等21位同志为省物价局义务政风监督员,对省物价局在依法行政、效能建设、廉政建设、政务公开和系统指导等方面进行社会监督,聘期3年。
各处室、单位要积极支持和配合义务政风监督员的工作,主动加强与义务政风监督员的联系、沟通,为义务政风监督员顺利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
安徽省物价局义务政风监督员名单
李益湘 省人大常委、省国土资源厅资源恢复整治处副处长
吴 平 省人大常委、省电力公司农电部主任
胡再生 省人大代表、省经济研究院院长
钱念孙 省人大代表、省社科院文研所所长
汪家权 省政协常委、民建副主委、工大资环学院环境系主任(博导)
唐戍平 省政协委员、省立医院干部病房主任
郭世东 省人大法工委处长
陈宝升 省委、省政府信访局办公室主任
胡 郡 省纪委监察综合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