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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九)在政府机关全面使用正版软件。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财政厅、省工信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配合。要对政府机关使用计算机软件进行重点检查,进一步加大软件正版化工作力度。对需要采购的正版软件,财政部门给予必要资金保障。在确保各级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大中型企业和经营性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

  (十)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电视、报纸、广播、互联网等各种媒体的作用,及时报道开展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大力宣传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进一步提高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为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时间安排

  这次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11月)。各市州、各有关部门按照要求,尽快建立专项行动的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为专项行动的全面开展做好各项准备。实施方案于11月15日前报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12月-2011年2月)。各市州、各有关部门按照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专项行动。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各市州政府对本地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3月)。各市州、各有关部门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巩固取得的成效。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开展督查,对表现突出的地方和部门给予通报表彰,并将有关情况汇总上报省政府。

  四、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这次专项行动的实施,按照省政府统一领导、市州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推进。省政府成立甘肃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承担日常工作。各市州、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专项行动的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强化工作责任。各市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任务和分工,充分履行各自职能,把好各自关口,管好各自领域;同时要有效整合执法资源,密切配合,增强合力,形成统一、协调和高效的工作机制。要加强地区之间案件信息沟通、异地移送和调查取证工作。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执法协作和重大案件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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