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查及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蚌政办〔2010〕9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蚌埠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查及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蚌埠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查及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创新资产管理手段,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深化资产管理改革,根据《
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214号)、《蚌埠市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暂行规定》(蚌政〔2004〕52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财资〔2009〕1304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国有资产全面核查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主要目的
(一)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各类资产基本情况,为编制部门预算提供可靠依据。
(二)查找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建设资产管理工作平台,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推动资产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准确摸清资产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进行全面的核查,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单位占有、使用资产情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奠定基础。
(二)建立资产动态管理系统。通过资产核查,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提供全面、准确的初始信息,在此基础上构建涵盖财政、主管部门、基层预算单位三级国有资产监管信息系统,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施动态管理。
(三)建章立制,规范管理。认真分析资产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研究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措施,制定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办法,改革资产管理体制,优化资产管理环境,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走上规范化管理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