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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联合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组 长: 杨亚琦(市安监局副局长)

  副组长: 耿守君(市旅发委综合协调处处长)

  联络员:郑兆红(市农委农机监理所副所长,电话:13985020678)

  成 员: 程和力(市交警支队事故科副科长)

  卢 灿(市交警支队宣传科副科长)

  张正强(市交通局技安处主任科员)

  吴 勋(市教育局)

  第二组

  组 长:欧筑新(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副组长:熊爱国(市农委农机监理所所长)

  联络员:陈孟文(市交警支队事故科,电话:13368501033)

  成 员:黄燕孟(市教育局法规保卫处处长)

  陆 宇(市交通局)

  万小鸥(市安监局)

  李 刚(市旅发委)

  四、复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复查方式

  先对各区(市、县)重点企业、重点部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再听取各区(市、县)政府对口部门结合检查内容的自查报告。

  (二)时间安排组别时间检查区(市、县)上午下午一组10月25日(星期一)南 明小 河10月26日(星期二)清 镇花 溪10月27日(星期三)开 阳二组10月25日(星期一)云 岩、金阳乌 当10月26日(星期二)白云修 文10月27日(星期三)息 烽

  五、工作要求

  (一)各区(市、县)要将安全检查的责任分解落实到部门和个人,对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期间因工作不认真、不负责未能发现安全隐患或发现安全隐患不及时督促整改,造成一定后果的,要进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有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各区(市、县)的自查工作必须在10月22日之前完成。

  (二)各区(市、县)自查报告必须务实,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按照“首查负责”的原则,对检查发现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要及时通报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在期限结束时及时组织复查,真正做到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放过。

  (三)检查组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分类汇总,提出整改意见,报告当地政府并通报有关部门,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尽快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四)各区(市、县)政府负责组织辖区交通、安监、公安交警、农机监理、教育、旅游发展等部门做好迎检准备工作并负责组织开展受检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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