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 长: 杨亚琦(市安监局副局长)
副组长: 耿守君(市旅发委综合协调处处长)
联络员:郑兆红(市农委农机监理所副所长,电话:13985020678)
成 员: 程和力(市交警支队事故科副科长)
卢 灿(市交警支队宣传科副科长)
张正强(市交通局技安处主任科员)
吴 勋(市教育局)
第二组
组 长:欧筑新(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副组长:熊爱国(市农委农机监理所所长)
联络员:陈孟文(市交警支队事故科,电话:13368501033)
成 员:黄燕孟(市教育局法规保卫处处长)
陆 宇(市交通局)
万小鸥(市安监局)
李 刚(市旅发委)
四、复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复查方式
先对各区(市、县)重点企业、重点部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再听取各区(市、县)政府对口部门结合检查内容的自查报告。
(二)时间安排组别时间检查区(市、县)上午下午一组10月25日(星期一)南 明小 河10月26日(星期二)清 镇花 溪10月27日(星期三)开 阳二组10月25日(星期一)云 岩、金阳乌 当10月26日(星期二)白云修 文10月27日(星期三)息 烽
五、工作要求
(一)各区(市、县)要将安全检查的责任分解落实到部门和个人,对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期间因工作不认真、不负责未能发现安全隐患或发现安全隐患不及时督促整改,造成一定后果的,要进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有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各区(市、县)的自查工作必须在10月22日之前完成。
(二)各区(市、县)自查报告必须务实,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按照“首查负责”的原则,对检查发现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要及时通报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在期限结束时及时组织复查,真正做到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放过。
(三)检查组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分类汇总,提出整改意见,报告当地政府并通报有关部门,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尽快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四)各区(市、县)政府负责组织辖区交通、安监、公安交警、农机监理、教育、旅游发展等部门做好迎检准备工作并负责组织开展受检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