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区(市、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学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校园周边严重违法行为整治工作开展情况。4.区(市、县)交通、公安交警部门是否根据辖区道路通行、气候、客货流量变化情况,加强交通诱导,保障行车安全,是否建立健全道路气象、交通重大信息发布制度,遇有恶劣气候、交通堵塞、交通肇事等影响行车安全情形的,在省、市级客运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高速(高等级)公路、国省干线出入口处及时张贴公布重大交通服务信息。
5.区(市、县)交通、公安交警、农机管理部门是否紧密结合“三创一办”工作,对辖区事故多发和危险路段的治理情况再次进行全面排查,是否对排查治理工作、治理进度进行清理和督促,对已排查出但至今尚未治理的事故多发和危险路段,是否再次书面报告政府,争取尽快治理;对目前不能根本治理的,是否已采取增设必要交通标志等临时性交通安全防护措施,最大限度消除道路安全隐患。
6.农机监理部门是否充分发挥乡镇农机安全协管员作用,认真做好农用低速货车、拖拉机的排查、建档工作,是否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农机驾驶人的驾驶培训、注册登记、安全教育、建档立账工作,是否做到积极与辖区交警部门联动,采取各种措施坚决遏制低速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严防低速货运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
7.区(市、县)是否按规定进一步明确乡镇政府在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上的责任,对交警警力顾及不到的乡镇,辖区公安交警部门是否加强对当地公安派出所交通管理职能业务的指导,督促乡镇政府领导当地派出所和交通安全协管员提前对客运期间赶场日,以及村民婚丧嫁娶等进行摸底排查,及时了解和掌握本乡镇村民出行情况,及时安排部署勤务。
8.防春运工作即将来临,各区(市、县)相关部门是否已经做好冬防春运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已经制定恶劣气象条件下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各项预案,是否已经建立各项保障机制,是否对冬防春运期间道路交通源头管理、路面管控、教育宣传、后勤保障等工作作出了相应安排。
三、成立检查组
由市安监、交通运输、教育、公安局交警、农机监理、旅游产业等部门和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分组对各区(市、县)开展交通安全工作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并对重点企业、重点部门进行抽查。
第一组